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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7-15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屋的价值相较于以前有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增长,导致在继承发生时,有些子女就想独得或者多分父母留下来的房屋遗产,甚至为了继承遗产而采取一些违法作假的手段。当然也有不少和睦的家庭,子女之间能够就继承房屋达成一致意见。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常规上有两种方式可以办理继承手续,一种是在通过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另一种是通过法院按照诉讼流程获得生效法律文书。




对于公证继承,继承人需向公证处提供:


1、遗产证明文件,如房产证,这个一般都有;


2、继承人身份的证明文件,该点一般公证处会要求对被继承人、继承人进行人事档案摘抄,通过摘抄人事档案查找确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不过有些人的人事档案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而保存不完整或者丢失或者干脆就没有存档,导致无法进行人事档案摘抄,也就不通过公证的方式继承房产。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法院按照诉讼程序继承遗产,但是如果老人过世后只有一个第一顺位继承人,那诉讼程序也是行不通的,因为诉讼程序至少要有一个原告、一个被告,也就是说继承人至少得是两个人才能通过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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