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律师
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
部分案例
1、刘某某诉陈某、贺某,民间借贷纠纷,法院支持代理方请求,认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几十万元。
2、李某诉李某甲、李某乙,继承纠纷,法院支持代理方请求,保证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3、郭某某诉皮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法院支持代理方请求,赔偿房屋损失5万余元。
4、杜某诉李某、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院支持代理方请求,获得万元赔偿
5、方某某,诈骗罪,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从轻处罚,比建议量刑减少2年。
6、代理刘某诉北京某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院支持代理方请求,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并返回购房款60余万元。
7、代理北京某某集团财务公司诉陈某,借款合同纠纷,法院支持代理方请求,追回损失8万余元。
8、代理陈某、李某诉覃某、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院支持代理方请求,获得10余万元赔偿。
9、代理天津某某建材公司诉北京某某绿化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法院支持代理方请求,追回货款及违约金50余万元。
10、代理新疆某某工程公司诉山西某某汽车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法院支持代理方请求,追回货款及违约金113万元。
个人简介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国家检察官学院刑事诉讼法专业学习。
专业领域: 公司法律事务;民商诉讼代理;刑事辩护。
工作经验: 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社会阅历和实践办案经验,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办理过多起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重大案件,熟悉各种公司、企业的经营活动和风险防范。
部分案例: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韩某杀妻案,判无期。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中国法制报道》栏目跟踪报道。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王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案,原判13年改判6年。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焦某受贿案,原判7年改判缓刑。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内蒙古王某死刑案,改判死缓。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北京某公司出资与某房地产公司合作建房案,为公司挽回数千万元经济失。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山东俎某房屋产权纠纷案,最高院撤销省高院、市中院判决,责令市中院改判。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浙江某房地产公司土地使用权纠纷案,最高院发回浙江省高院再审改判。
法律顾问: 北京典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鑫城世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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