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7-09
【案情介绍】
仲某是山东高密某镇人,在当地有一套房屋用于居住,同时在当地经营一家工厂,由于经营妥当并且当地政府政策予以支持鼓励,使得其工厂越做越大,生意也是越来越红火。之后因当地政府建设某项目,将仲某的工厂所在地划入此次拆迁范围内。当地政府为了达到少补偿快拆迁的目的,认定仲某的工厂厂房为违法建筑,迫使其接受政府提出的极不合理的货币补偿方案,仲某当然不同意,通过他人找关系从中斡旋商谈多次均未能奏效。多方求助无效后,仲某决定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一番斟酌比较后,最终通过专业法律网站上咨询找到了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来代理。
【案件分析】
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首先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程序,将几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递交到了立项、规划、国土等相关机构及当地政府,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公开此次拆迁相关立项批准文件、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规划许可文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等用地审批文件。同时因为当地执法局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针对此处罚决定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当地相关部门对提起的法律程序申请疲于应付,同时又互相推诿卸责,最后律师通过细致的工作,从法律方面给对方造成无形的压力,政府方面终于妥协,在经过委托人同意后双方再次就此次拆迁补偿事宜进行协商,在双方让步的情况下,很开达成一致签订补偿协议,支付委托人拆迁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款,比之前的补偿标准提高近十倍之多,委托人拿到满意的补偿,案件至此圆满结束。
【律师说法】
在征地拆迁案件中,很多地方政府为了推进其征地或拆迁的工作进度,都会假借以拆除违建之名行违法拆迁之实,以达到其对涉案房屋不补偿或者少补偿的最终目的。而就地方上现有的不动产登记管理现状而言,又难免会让政府或其他单位有机可乘,许多私房和企业都普通没有相关建房审批手续,这自然就会造成在拆迁过程中有苦难言的弱势地位。没有登记并不意味着一定是违建,是违建也不必然的没有一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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