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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后,由开发商来偿还购房人银行贷款

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后,由开发商来偿还购房人银行贷款

案件索引:(2013)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325号本院认为,本案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及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在于作为按揭银行的**支行在本案原审中的诉讼地位以及按揭贷款合同解除后果的处理。首先,关于**支行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本院认为,当事人系作为被告抑或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 发布日期:09-29
关于以房地产等不动产作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合同性质的认定

关于以房地产等不动产作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合同性质的认定

来源:《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三)第1624页-1625页我们认为,对此类合同是否构成融资租赁合同关系,仍应从《民法典》第735 条和第737 条的规定和个案情况来认定。具体如下:第一,对租赁物包括企业厂房、设备在内的融资租赁合同,我们倾向于认定构成融资租赁合同关系。理由是,此类租赁物符合银监会及商务部有关租赁物 发布日期:09-27
不支持有家庭暴力一方抚养子女

不支持有家庭暴力一方抚养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在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权归属时,应当将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即子女利益最大化作为原则。在就与父母中哪一方共同生活的问题征询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意见的同时,应当将家庭暴力作为一项重要因素加以考量。【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55辑 最 发布日期:09-25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年限何时起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年限何时起算

2000年,刘某入职维德公司,双方于2005年签订两年期的劳动雇佣合同。2013年11月,刘某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4年12月,维德公司被西航动力公司(后改名为中航动力公司)吸收合并,维德公司以此为由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刘某在《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上签字。然后维德公司安排刘某在2015年2月,与中航动力公司签订 发布日期:09-24
应得到的房屋损失赔偿数额不应低于因依法拆迁所应得到的补偿

应得到的房屋损失赔偿数额不应低于因依法拆迁所应得到的补偿

案件索引:(2018)最高法行再36号本院认为:本案系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焦点问题是如何确定案涉房屋损失的赔偿数额。关于案涉房屋损失赔偿标准问题。因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等引发的行政赔偿争议,在确定赔偿标准时不应使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行政赔偿低于因依法拆迁所应得到的补偿,即不应低于赔偿时该地段类似房屋 发布日期:09-23
以债权转让为名行债权清收之实的受让人并不享有实际债权

以债权转让为名行债权清收之实的受让人并不享有实际债权

案例索引:(2020)最高法民申751号裁判意见最高院认为:华尔公司受让取得对化建公司的案涉债权后,于2009年9月21日与嘉泰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案涉债权转让给嘉泰公司。但是,同日华尔公司与嘉泰公司又签订《债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由嘉泰公司清收华尔公司对化建公司的案涉债权,清回金额不足20万元,华尔公 发布日期:09-22
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来说,无规划手续并不必然意味着无正当权益

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来说,无规划手续并不必然意味着无正当权益

案件索引:(2020)豫行终423号本院认为,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是三门峡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其内容有两项,张世宽对其中第一项即确认违法并无异议,其起诉仅针对第二项,即驳回其赔偿请求的复议事项,故本院也只对该复议决定的第二项部分进行审查。对于复议决定驳回赔偿请求的问题,三门峡市政府的理由是未取得相应的规划许可 发布日期:09-21
公职人员过失犯罪符合这些情形可不予开除

公职人员过失犯罪符合这些情形可不予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该条因涉及相关公职人员的“饭碗”备受关注。如何理解“案件情况特殊”以及“报请上一 发布日期:09-18
以房抵债调解书不具有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其他债权人仍可采取保全措施

以房抵债调解书不具有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其他债权人仍可采取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以物抵债调解书是否具有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研究意见的解读有关部门就以物抵债调解书是否具有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问题征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意见。我室经研究认为: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应当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但以物抵债调解书只是对当事人之间以物抵债协议的确认 发布日期:09-17
涉及不动产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涉及不动产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涉及到不动产的婚姻家庭纠纷是否适用该条规定,实践中有不同观点。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写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77辑民事审判信箱对此作出了回复,具体内容推送如下:涉及不动产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 发布日期: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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