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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介质的内容和形式不合法可能影响物权登记的效力

不动产登记介质的内容和形式不合法可能影响物权登记的效力

涉案《商铺登记表》所载内容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要求不相符,其并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的不动产登记簿,在形式和内容上均不符合规定,不是合法有效的登记介质,故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在该表上书写的内容不能认定为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了抵押权。案例索引《甘肃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兆荣再审案》【 发布日期:07-06
继承父母房产到底要不要缴税

继承父母房产到底要不要缴税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 发布日期:07-03
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案情】  甲男婚前花费3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后与乙女结婚,共同生活5年,未育子女,期间房屋被政府依法征收拆迁,获得补偿款100万元,夫妻二人在《征收协议》上签字确认。现乙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拆迁补偿款100万元。 现双方感情不和,闹离婚,双方因分割该拆迁补偿款产生分歧。  【分歧】  关于 发布日期:07-03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由谁承担还款责任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由谁承担还款责任

1.关于借名借款的效力问题实践中,出现名义借款人和实际使用人并存的情况。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实际交由第三人使用,应由谁承担还款责任?对此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出借人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应由名义出借人承担偿还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探究当事人的真 发布日期:06-29
以抵账方式进行的房屋交易,可认定为买受人已实际支付了购房款

以抵账方式进行的房屋交易,可认定为买受人已实际支付了购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最高法民申1560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王丽华,女,汉族,住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被申请人:杨雪勤,女,汉族,住河南省项城市。(杨雪勤是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闫国防的生前配偶,为闫国防法定继承人。)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鸡西市 发布日期:06-29
儿子能否强行入住父亲家

儿子能否强行入住父亲家

6月9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39名区老年协会退休老干部旁听了庭审。  余长某为余继某的父亲,龚某某系余继某妻子。2010年,余长某与其妻刘某购买位于翠屏区金江苑某经济适用住房一套。余继某与龚某某出资五万元用于房屋装修,并于2014年2月,携 发布日期:06-24
买房人因政策原因未能网签 法院判决五十万定金不退还

买房人因政策原因未能网签 法院判决五十万定金不退还

买房人因政策原因未能网签 法院判决五十万定金不退还2020-06-17 09:33:06   中国法院网讯(杨月兰)李先生通过某房产中介和苗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约当日李先生支付定金50万元,后因担心限购不能如期办理网签,故未按期支付购房款,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苗先生双倍返还定金。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 发布日期:06-18
高利转贷无效

高利转贷无效

一、出借人将银行的信贷资金向其他借款人进行高利转贷,以谋取高额利息的,增加融资成本,该高利转贷行为应认定无效。案例一: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中铁建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天津市长芦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长芦实业开发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申6281号]中认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四 发布日期:06-05
父母帮还的按揭一定被认定为赠与吗?

父母帮还的按揭一定被认定为赠与吗?

刘某进与刘某珠夫妻于1993年生育儿子刘某。2016年刘某与陈某结婚。刘某与陈某均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刘某进自2016年7月至2019年10月,累计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账给儿子刘某的银行账户,合计336431元,用于帮助刘某偿还购房按揭款、装修贷款等。刘某与陈某未偿还上述款项,亦未履行赡养义务。刘某进、刘某珠向法院主张要求儿子刘 发布日期:06-02
擅自转租公租房门面--或将房财俩空

擅自转租公租房门面--或将房财俩空

2009年3月,王某某与安化县房产局某管理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某地公房10个门面,并就租金、期限等问题进行约定,同时,双方约定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调换改变门面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门面。合同签订后,出租人交付门面。自2010年7月开始,王某某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上述10个门面以明显高于其承租价的价格 发布日期: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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